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正式下发,第一条即是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,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(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,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)的,免征增值税。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,如果当期发生不动产销售,在计算时候要扣除不动产销售额,也即是扣除当期不动产销售额后季度不超过45万的部分销售免征增值税。
有些企业主看到这个信息,以为季开票收入不超过45万一分钱税都不交,这样理解的人不在少数,实际上是非常错误的认知。
公告中明确说是免增值税,也即是应税收入对应的增值税是免除的,那么对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,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也都是免交的。这两重税的税负为0, 但还有企业所得税需要交,即政府要参与企业的经营成果利润总额(标准叫法是应纳税所得额,有时候利润总额不等于应纳税所得额)的分配,标准税率为25%。如果企业季度收入40万,季度应纳税所得额为10万,那么企业将缴纳企业所得税10万*25%=2.5万。因为有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,按照最新政策不超过100万应纳税所得额的小微企业实际是减按12.5%做为计税基数,同时乘以小微企业20%的税率,最终结果是2.5%,即1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只交2500元税。如果没有政策要交25000的税,优惠了90%,可见国家对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视,让小微企业在经营成果的分配上更有获得感,活下来,并且扩大生产活得更好。
综上,一般企业经营过程中要交三重税,第一重是增值税,第二重是三项附加税,第三重是企业所得税。如果股东要分配利润,企业还要代扣代缴20%的个人所得税。因此,季度不超过45万免税并不是不交税,实际上只是免除头两重税,如果有所得还要交企业所得税,分配股息红利还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。